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 2011-12-31



记者从12月29日国家文物局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发布会上获悉,历时5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圆满结束。截至2011年11月,全国31个省(区、市)2871个普查基本单元的数据核定工作全部完成,普查取得丰硕成果。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出席发布会并发布普查成果。

单霁翔表示,此次普查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包括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536001处、复查不可移动文物230721处。其中古遗址193282处、古墓葬139458处、古建筑263885处、石窟寺及石刻2442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141449处、其他4226处。此次普查共制作电子数据包2868个,其中文本文件462.1万个、各类图纸156.8万幅、照片228.1万张,所占空间近8个TB,积累了大量十分珍贵的基础资料。

2007年4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各级政府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国家成立了以国务院领导同志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各省、市、县、乡陆续成立了普查领导机构。国务院三普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三次会议和一次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的普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层层签订并认真落实普查目标责任书。江苏省率先完成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工作任务;陕西省率先完成普查基本单元的验收和工作报告的编制工作;吉林省率先完成了省级整体验收和普查数据的核定工作。

国家文物局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全国近5万名普查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社会志愿者参与其中,付出了极大的辛苦,克服了极大的困难。重庆市奉节县普查队员张泽权、浙江省青田县普查队队长单泼更是为普查工作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大批的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实地调查,展现出强烈的文化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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