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事业十二五规划日前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 2014-07-06

    《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日前正式印发。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介绍,《国家文物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制定的主要任务基本完成,这也为“十二五”时期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一五”期间完成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初步结果表明,截至2010年,我国登录不可移动文物80余万处,比2005年增长100%;文物藏品2864.22万件(套),比2005年增长24%;文物机构5959个,比2005年增长 48%;博物馆3020个,比2005年增长30%。2010年全国博物馆、纪念馆观众人数达5.21亿人次,比2005年增长194%。

   “抢救第一”是我国文物工作方针的主要内容之一,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和文化遗产保护投入的持续增加,文化遗产保护形势开始发生深刻变化,在继续强调抢救性保护的同时,文物工作将逐步加强预防性保护。预防性保护是更主动、更积极的保护,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方向。“十二五”期间将加强文化遗产病害和灾害监测评估、日常巡查养护、安全监测等基础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文化遗产重大灾害、重大险情、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把预防性保护融入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全过程。

    《“十二五”规划》设置了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指标,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约束性发展指标,就是在规划期内必须实现和完成的指标;二是预期性发展指标,就是规划期内具有指导性、期望完成的指标。在约束性发展指标方面,提出了5个“100%”,包括100%启动世界文化遗产和150处重要大遗址的保护规划编制、100%排除第一至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文物险情等。这5个“100%”指标,是强制性的“硬任务”,今后5年内一定要完成。

    同时,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文物安全监管、博物馆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设置了一系列带有指导性的预期性发展指标。主要包括: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50%;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成率分别达到70%、 30%和15%,建成20个国家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等。

    相比必须完成的硬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对于文物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更加明确。在约束性指标中,专门提到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成率分别达到70%、30%和15%,这是当前日益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所决定的,没有一支强大的文物执法队伍,文物安全就是一句空话。还有国家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今年才刚开始试点,建成20个只是一个方向性的指标。

    “十二五”时期,一批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也将逐步实施。

    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面,实施近现代重要史迹保护工程,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实施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实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程。

在可移动文物保护方面,启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程,廓清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家底;实施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开展馆藏珍贵文物和出土文物的健康评测、文物本体修复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工作。

    在文物保护能力建设方面,组织实施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及相关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指南针计划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价值挖掘与展示、文物保护风险预控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关键技术研发、文物保护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和文物保护修复专用装备研发为重点的重大科技专项,以及文物保护关键技术提升工程和文物保护基础研究推进工程,提高文化遗产行业科技创新能力。

    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施文化遗产平安工程,推进文化遗产地安防、消防设施达标建设;实施文物保护装备保障工程,提高文化遗产保护装备水平;实施县级文物管理所建设工程,改善基层文物管理所状况;实施基层博物馆建设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地市级综合性博物馆和文物大县博物馆,提升地市级博物馆和文物大县博物馆陈列展示质量。

(来源: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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