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6-03
对于正探索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文物单位而言,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的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可谓“强心针”与“定心丸”。如文化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所说,意见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相关单位从事开发活动起到了“正名”和“保障”的双重作用。
目前我国文创产品开发现状如何,面临什么困难?接下来将意见落实落地要出台哪些具体举措?日前,举行的文化部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故宫博物院等相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文化部:推动沉淀在文化文物单位中的文化资源真正活起来
在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看来,深入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有利于推动沉淀在文化文物单位中的文化资源真正活起来,传承弘扬优秀文化;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稳增长、促消费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转变理念、提高效能,提升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实现自我优化和提升。
从国际经验看,利用博物馆等单位馆藏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文化传承传播和相关单位的自我发展,也是通行做法。
“当前,我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仍处在探索起步阶段。此时出台这样一个政策文件十分必要,也非常适时。”吴江波说,“意见充分体现了改革创新的精神,既对如何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做出具体部署,又在体制机制、支持政策等方面做出创新和突破,应该说是一个务实、管用的指导性文件。”
他举例说,意见针对部分地方财政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明确文化文物事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加强公益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开发、人员绩效奖励等。意见提出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国家级、部分省级和副省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中开展试点,允许试点单位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
国家文物局:以五举措支持推动博物馆开展文创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关强列举了一组数字:上海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等11家中央地方共建博物馆,除湖南省博物馆、辽宁省博物馆2家博物馆因改扩建暂时停止文化创意产品生产销售外,其余9家博物馆2015年销售额总计9700万元。其余省级博物馆收入差异较大。部分地市级博物馆开展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县级博物馆开发较少。
关强说,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面临一定的政策障碍,主要是博物馆经营资格问题。国有博物馆绝大多数划分为公益一类,按规定不能开展经营活动,其积极性受到影响和制约。此外,还有财政投入机制、优惠政策、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办专门转发四部门的意见,对相关政策做出规定。如何使这些政策落地,还有很多路要走。”关强说,国家文物局将以五举措支持推动博物馆开展文创:一是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将组织编制《博物馆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二是加大资源开放力度,用好用活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加强藏品、展览等的数据资源开放,促进资源、创意、市场共享;三是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开发出一批符合青少年群体特点和教育需求的优质文化创意产品;四是发挥故宫、国博等国家级博物馆和省级综合博物馆引领作用,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头和产业拉动作用的文创开发项目;五是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为社会大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生产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方便快捷的公共文化产品。
故宫:既要有创新精神又要有“工匠精神”
2015年故宫文化创意产品达8700多种,营业额超10亿元。朝珠耳机、故宫日历、“朕知道了”纸胶带、“正大光明”充电器等文创产品,让无数观众成了故宫的忠实粉丝。
未来故宫文创将向何处走?单霁翔说:从“数量增长”走向“质量提升”,今后将继续秉承“把故宫文化带回家”的初衷,研发出更多具有高文化创意附加值,并能够代表故宫文化水平的创意产品,让人们通过这些产品直接触摸到故宫文化,亲身感受到故宫文化,从而传播故宫文化,切实通过文化创意产品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
今年1月,一部名为《我在故宫修文物》的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首播,随后在视频网站爆红,收获点击量超百万,一度跻身热门搜索。“该片受到关注的原因,是凝结在器物上的一代又一代匠人的匠心,也就是‘工匠精神’。”单霁翔说,“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既要有创新精神,也需要寻找中华传统文化的‘工匠精神’。今天故宫博物院应将‘工匠精神’渗透到文创产品研发、制作、营销的各个领域,去除浮躁和单纯的逐利心理,通过文创产品将文物背后的人文情怀、艺术造诣、时代精神播种在广大观众和社会公众心中。”
(来源:国家文物局)